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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科学技术局2021-06-05 17:29浏览次数:

承市科政〔202115号               

 

承德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2019-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

财政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监督,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建设,市科技局决定对2019-2020年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现将《2019-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承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64

 

 (此件主动公开)

 

2019-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

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承市政字〔2019〕47号)、《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承市科〔2020〕14号)、《承德市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承财规2019〕3号)、《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承市科〔2019〕6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19-2020年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的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1.2019-2020年度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专项项目;

2.2020年度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包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监督检查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委托具备科技项目审计资质的承德燕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负责联系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确保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参加。

1.监督检查时间:2021615-23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各项目受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

2、监督检查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富华新天地工商联大厦二十楼(承德燕山会计师事务所)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承担单位法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提纲见附件2)。

2.项目签订的计划任务书。

3.项目经费账目,原始凭证、发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需携带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到场,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提供的有关材料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进行确认

(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开展研究,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是否按要求如期结题和验收。

2.项目实施情况:结合计划任务书中约定的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逐条说明项目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3.经费管理情况:

1)财政资助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自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

2)承担单位对科技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情况。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执行预算情况,包括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以及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包括预算调整的必要性和程序规范性,拨付合作单位预算资金规范性及监管情况,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

要求列出经费来源和支出明细: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应分项支出;支出预(决)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3)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对决算和财务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编报决算和结题财务报告情况,及时清理账目、确定项目支出情况,有无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等问题。

4)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包括批复购置设备预算的执行情况,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购置设备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

4.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建议等。

四、监督检查整改落实

根据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督导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

五、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此次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科技局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负责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二)严明工作纪律。参加项目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纪律约束,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三)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对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进行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记入科研不良诚信记录黑名单,惩戒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联系人及电话:孟繁阳  付佳   0314-2050884

2.承德燕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肖丽莉13931410156   赵军丽18830433847

 

附件:1.市级财政资助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docx

2.项目总结报告(提纲).docx

          3.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docx

          4.承德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意见表.docx

          5.2019-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财政资助项目监督检查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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